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大决策部署,2020年11月12日,独山子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因商业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特邀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代表、社区工作人员、律师及办案民警等一同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李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以及拟作相对不诉理由和依据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案当事人均系个体工商从业人员,因投资纠纷发生矛盾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将被害人桑某某伤害致轻伤。承办检察官考虑到,该案属于犯罪情节轻微的邻里纠纷案件;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虽然受疫情影响店铺生意惨淡,但仍愿意筹钱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等情节。在充分参考案里案外的因素后,承办检察官主动进行居中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害人出具了请求对李某某从轻处罚的谅解书。综上,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个体工商从业人员利益、服务“六稳”“六保”的角度出发,独山子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拟作出不起诉决定。
参会人员听取案情介绍和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后,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不就案办案,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综合考虑案件的案发原因、当事人身份、犯罪的行为性质等因素,办案中既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又落实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还从保护个体经济的角度出发,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得受损的社会关系得以修复,使“六稳”“六保”有关政策措施精神落了地,充分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温情。在听证会上,工商联代表还说,双方当事人是商业合作伙伴,该案发生在疫情期间,疫情对工商户的经济利益造成了很大的损害,刺激了纠纷解决的处理。检察机关办案中充分考虑双方利益,主动调解,案结事了。作为工商联代表,我们今后将更加关注工商户的经营情况和诉求,多元化解此类经济纠纷,坚决避免形成案事件,努力营造我区健康、向上、有序的营商环境。
会议最后,承办检察官对不起诉决定书进行了公开宣告,与会代表对李某某进行了训诫和教育,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当场宣读悔过书,真诚悔罪,表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遵纪守法。
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代表意见和建议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的具体体现。此次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听证,不仅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而且使双方当事人正常的商业经营活动免受影响。今后,独山子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力、主动谋划、积极作为,依托检察职能,落实落细服务民企发展的各项重要举措,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