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过年是每一名外来务工人员翘首企盼的朴素愿望,背井离乡的他们期望带着“辛苦钱”和家人一起过个好年。然而,在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务工的王某某、宗某某等20余人每天数着归期,却怎么也等不来讨要半年之久的工资。那么,谁来守护他们的安“薪”年呢?
2021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专门文件强调,以更优检察履职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检察机关的应尽之责、份内之事,是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独山子区人民检察院能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联合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区信访局,于本月18日就王某某、宗某某等20名农民工讨要劳动报酬纠纷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争取将讨薪问题解决在春节前。

案件不仅涉及多个工程项目,而且涉及不同的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法律关系复杂、各方利益交织,解决难度较大。听证会前,独山子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根据线索,通过走访涉事农民工、询问工程负责人、调取支付工资书面材料等方式,进行了详尽地调查核实,厘清了四层承发包关系,将包工头刘某某拖欠20名农民工工资的基本事实予以了查明。为保证听证会的质量,该院还召开专题研判会,针对不同情形制定了不同应对预案。

听证会由独山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主持,会议首先介绍了检察机关在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的具体职能和工作思路;然后结合国务院下发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释法说理,重点讲清工程赔钱不应成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正当理由,不管盈利与否,企业都要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会上,与会各方代表就农民工工资由谁支付、怎样支付、如何引导农民工合法合理维权以及拖欠工资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讨论。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参会代表明确表示,希望通过此次听证会能够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支付方案,把刘某某涉及的欠薪问题一并解决。区信访局参会代表从情、理、法出发,劝导涉事农民工依法维权,鼓励刘某某积极面对困难,督促刘某某履行支付责任。双方当事人还利用此次机会,就工资拖欠的成因、背景、理由、误会也进行了开诚布公的交流。最终,在会议上达成3种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方案。听证员经合议认为,方案具有可行性、操作性并补充提出“会后要尽快督促落实”“年前如不能支付到位,刘某某应作出书面承诺”的意见。

截止至本月22日,包工头刘某某经多方努力已陆续向王某某、宗某某等20人支付拖欠工资38万余元,并已作出“剩余不多工资最晚于3月足额支付到位”的承诺。
独山子区人民检察院着眼于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依托检察职能,促进行政机关积极履职,以“我管”促“他管”,与行政机关形成合力,通过公开听证帮助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将讨薪问题成功解决在节前,护航农民工群体安“薪”回家、欢度“薪”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