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居玛洪·阿哈提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现将中共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支委会研究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居玛洪·阿哈提同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居玛洪·阿哈提,男,维吾尔族,本科文化程度,1981年8月12日出生,2010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独山子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员。
居玛洪·阿哈提同志于2018年7月1日提出入党申请,自申请入党以来,在工作中表现较好,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态度积极,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经全体党员推荐,经支部委员会2019年1月29日研究,认为居玛洪·阿哈提同志已经初步具备了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欢迎各族职工群众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时间自2019年2月2日至13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请通过信函方式直接将本人意见投入意见箱中,也可以通过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到本人所在单位党支部反映意见(支部联系电话:0992-3650786,联系人:吴伟;机关党工委联系电话:0992-3688970,联系人:段劲松)。
中共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检察院支部委员会
2019年2月2日